政府为了防控疫情或紧急事项可以征用公民财产吗?
可以。《民法典》第245条 因抢险救灾、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,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、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。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,应当返还被征用人。组织、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给予补偿。第117条规定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征收、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,应当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。第327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、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,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、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。